更新时间:2022.06.23
不能,一般情况下,男女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的,女方不需要退还彩礼。但是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
登记后符合法定返还彩礼的情形能返还,男方有权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具体情形有: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后面两种应该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如果结婚后双方并未共同生活的,则彩礼全部退还;如果双方这三个月共同生活的,则彩礼退还部分,以及用于共同生活所消耗了的部分不退还,具体怎么退还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离婚后,下列三种情况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结婚四年彩礼还能退。两个人领有结婚证,四年期间并没有共同生活的,可以要求女方退还彩礼,但并不是全部退还,只需要退还一部分,具体退还多少,可以按照实际情况来决定。
一般来说领了结婚证之后要求退还彩礼会得到支持的情况只有离婚时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没有共同生活或者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
付了彩礼但女方不肯领结婚证的是可以向法院起诉返还彩礼的。我国的法律规定了三种情况下是可以主张返还彩礼的: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苦难的。 适用前款第 (
付了彩礼但是女方不肯领取结婚证的,男方当事人可以在与女方分手后,要求女方将彩礼依法返还。法律规定,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方当事人请求女方当事人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法院对于男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应当予以支持。
在登记结婚前陪送的嫁妆应认定是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婚后陪送的嫁妆,则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该嫁妆的性质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有约定的依约定确认权利的归属,彩礼做为夫妻共同财产要求进行分割,法院一般会支持的。
结婚后离婚彩礼不一定可以退还。如果双方虽未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没有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的,则离婚时彩礼可以退还;除此之外的情况离婚彩礼不能要求退还。 所谓生活困难,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离婚时彩礼原则上无需退还,但是符合以下情形的,当事人可以主张返还彩礼: (1)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没有共同生活的; (2)男方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生活困难的。 虽然符合返还彩礼的情形,但并不意味着彩礼会如数返还。 人民法院在判决确定返还数额
结婚一年离婚彩礼是否需退还视情况而定。如果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1.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2.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