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不是同居过,彩礼就一定退不完。双方当事人仅同居,没有订立婚姻关系的,女方要退还彩礼。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形,男方要求女方退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可以。理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果确未共同生活的,可以请求返还彩礼。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离婚后,下列三种情况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第13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所谓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结婚登记到或配偶一方死亡为止,在这段时间内,双方所得的财产,包括:双方或一方的劳动所得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果确未共同生活的,可以请求返还彩礼。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离婚后,下列三种情况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1、一般情况下彩礼是不能拿回,但是双方可以协商,或是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退还。 2、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
离婚时,彩礼需不需要退还,可以根据下面两种情况来判断: 第一,如果双方已经结婚登记,那么彩礼作为附条件的赠与,赠与条件已经成立,所以赠与已经完成,彩礼属于一方接受的礼金。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彩礼作为双方结婚登记后,一方接受的礼金,应当认定
彩礼不退也不结婚,不应该报警,因为这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 首先,对于因为婚姻家庭关系而产生的纠纷,一般情况下都应当认定为民事纠纷。而公安机关极少会介入民事纠纷,因为在我国,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刑事侦查工作以及治安管理工作。只要双方不涉及人
一般情况下,女方生了孩子就意味着双方已经实际共同生活在一起,因此在离婚的时候,男方并不能够要求女方返还彩礼。但是需要注意,如果男方是在婚前赠与女方彩礼,同时因为婚前赠与行为导致男方生活严重困难的话,在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男方就可以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