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0
走私固体废物罪是在违反国家规定,逃避海关监管而走私禁止进口或限制出口的废物,其立案标准首先是该走私的非危险性质的废物的重量总共或分别在一吨到五吨、五吨到二十五吨之间。或是在没有国家许可的情况下,走私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废物重量在二十吨到一
现行刑法对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立案的规定: (一)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的; (二)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 (三)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它土地
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刑事构成要件有: 1、主体为一般主体; 2、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3、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制度;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行为。
进口固体废物,俗称“洋垃圾”,在近些年来时有发生,境外固体废物对我国环境的污染破坏已经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所谓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建设、日常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环境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这类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第六十一条:[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案(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条第一款)]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
将中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或者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作原料的,由海关责令退运该固体废物,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逃避海关监管,构成走私罪的,依法追究刑
一、怎么认定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未以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
火灾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需要根据具体案情确定,主要包括防火罪和失火罪两种。 放火罪属于行为犯,如果涉嫌放火罪,只要行为人是故意放火,并且造成森林或其他林木火灾的,都应当立案。 如果涉嫌失火罪,符合下面几种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立案: 第一,导致
如果犯罪嫌疑人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侵犯了国家有关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的,就构成了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主要有下面几个量刑幅度: 第一,本罪
本罪中的“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包括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以营利为目的,从危险废物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者燃料,并具有超标排放污染物非法倾倒污染物或者其他违法造成环境污染情形的行为。是否立案要从本罪的构成要件考虑。 具体来说,该罪侵犯的客体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