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11
结婚后一方买房,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需要看购房所用财产的性质,以及双方是否存在相关约定等情况。首先,从购房所用财产性质来看:如果一方买房所用的财产属于该方个人所有,同时房产只登记在该方名下,这时候这套房产就属于一方所有的财产,在离婚
婚前男方买房,婚后不一定算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 1、一方在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在婚后也属于其一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以下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专用的生活用
婚姻一方的婚前的房子,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无需分割。但是如果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的所有权人应将共同还贷的部分,补偿给另一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夫妻离婚房子如何分割,与该房产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
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或者是部分归各自所有。因此夫妻双方可以签订书面的婚内财产协议,明确约定在婚内购买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与另一方无关,那么该房屋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了夫妻另有约定的情形外,如果一方在婚后
夫妻在婚后买房,且房产证上只写了一方名字的情况下,离婚时如何分割该房产,要看具体情况: 1、该房产如果是夫妻一方用其个人财产购买的,并且登记于其一方名下,则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必须进行分配,配偶也无权请求分割; 2、该房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财
婚前购置的房产,需要区分具体的情况来作出性质的界定。首先,一般情况下,一方在婚前就已经购买的房产,应当认定为该方个人所有的财产。而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一方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并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缔结,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这种
婚前购买的房产,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能够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1、双方共同出资,在登记结婚之前购置了房产;同时,房产至少登记在其中一方名下。换句话说,就算房产没有登记在双方名下,只要能够证明自己也有出资,而且双方不存在赠与等行为,当双方结
变更子女的抚养权,要在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前提之下,以子女利益最大化为中心作为判决。如果子女已经年满8周岁,子女一方愿意随另外一方生活,并且另外一方又有抚养能力的,那么这个时候法院也会充分考虑孩子本人的真实意愿,将抚养权变更
小孩子三周岁,想要争取抚养权的话,需要证明自己更适宜直接抚养孩子。换句话说,并不能保证能够拿到抚养权。 根据我国民法典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子女,在争取抚养权的时候,法院会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例如:双方的职业状况、
原配并不能要小三孩子的抚养权。在我国,享有孩子抚养权的自然人,应当是孩子的亲生父母。亲生父母都已经去世的话,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孩子的成年兄姐,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换句话说,并没有法律规定,原配能够享受小三孩子的抚养权。需要注意的是,虽然
合同的订立是指缔约当事人相互为意思表示并达成合意而成立了合同。对于合同签订日期晚于合同生效日期合同是否有效。答案是肯定的,以签订之日为准,但是为维护合法权益,最好还是先订立合同。 关于合同生效时间,一般来讲,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如
婚后买房想要不属于共同财产,不在离婚的时候进行分割的,那么有以下两种途径。第一就是使用自己婚前的存款来购买房屋,并且是全款购买,而不是贷款分期的方式购买,还要将房屋登记在自己的名下。那么这种情况下房屋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与另外一方无关。第
婚前购买的房子加名是不是共同财产,需要结合加名的时间以及房产的购置方式来认定。 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如果在婚后加上要另一方的名字,那么房屋就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婚前买的房产,写的是谁的名字属于谁。但如果在婚后加名字,那么就是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