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1
总公司应偿还分公司的债务。由于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是由总公司承担的,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债务负有清偿责任。所以债权人可以请求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债务予以偿还。《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
总公司债务不能由分公司承担。分公司只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其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也没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它是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 也就是说分公司的债务尚且需要总公司来承担,所以对于总公司的债务分公司是不需要承担的,而且它也没有承担债务的独
一、分公司的债务总公司承担吗 分公司的债务能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但也可以先以该分公司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再由总公司承担。 二、成立分公司条件有哪些 1、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
总公司能承担分公司的债务的。且必须要承担分公司的债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但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人格,若其对外负债务的,应当由总公司承担相应清偿责任。
总公司债务依法是能由分公司承担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因此,对于总公司的债务,分公司需要承担责任。
分公司的债务总公司要承担责任。如果分公司的债务不足以清偿债务,那分公司的债务,总公司是要负责承担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财产、责任和人格权,完全要依赖于总公司。
总公司债务不能由分公司承担。分公司只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其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也没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它是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也就是说分公司的债务尚且需要总公司来承担,所以对于总公司的债务分公司是不需要承担的,而且它也没有承担债务的独立
这需要针对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第一,在小额诉讼中,尽管分公司为被告,只要得到总公司的授权或者认可,分公司管理的财产又足以承担民事责任时,不需将总公司列为共同被告。,也就不需要总公司承担。 第二,只有当债权数额巨大或者分公司管理的财产不足以承
总公司作为法人,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分公司一般不具有法人资格,两者之间债务承担如下:第一、企业法人无力偿还债务时,以其不具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财产清偿。分支机构经营管理的财产是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属企业法人所有的财产,对企业法人的债务可以
分公司的债务总公司承担。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总公司的债务能执行分公司。企业法人直接管理的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企业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
《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综上,分公司不承担总公司的债权债务。
总公司债务可以由分公司承担。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因此,对于总公司的债务,分公司需要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