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返还建筑工程质保金的法律规定是: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
工程质保金及期限规定是:质保金不能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百分之五。质保期是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装修工程等为2年。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
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并且需要双方协商决定。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金的下列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金比例是按工程预算款的5%提取。 1、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中的规定,发包人根据确认的竣工结算报告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保留5%左右的质量保证金。 2、质量保修金是指建设单位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
建筑工伤保险赔付比例: 1、建筑单位工伤保险基准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 1、3%。 2、建筑单位是工伤保险八大行业中的第六类,工伤保险基准费率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 1、3%,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因
建筑工程的对比审计法指用已经审计的工程造价同拟审类似工程进行对比审计的方法。我国法律规定,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
工程质量保修金一般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3%。合同条款中对涉及质保金的下列事项最好事先进行约定:质保金预留比例、返还期限及方式;质保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具体的保修范围、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