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离婚后再结婚,结婚登记需要的证件: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4,二寸彩照3张
一、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
1、首先将离婚证或者是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拿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变更自己户口中的婚姻状态(由“已婚”改为“离异”)。 2、将和前夫户口本中的户主的关系变更为非亲属关系,并且申请单独办理一个有户主和自己的新户口本。 3、之后带上新的户口本
再婚的夫妻需要携带下述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结婚: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4
离婚后再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携带以下证件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三)离婚证。
再婚的夫妻需要携带下述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结婚: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4
(1)申请。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填写声明书。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3)签名。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
可以选择去当时办理离婚登记的民政局补办离婚证或者开具加盖查档专用章的婚姻状态证明。当事人因《离婚证》丢失而需证明夫妻关系的,应持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2寸近期免冠照片,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离婚再结婚需要离婚证。如果是离婚后的双方想要复婚就需要离婚证,如果不是离婚后的双方复婚,而是离婚的一方和其他人结婚,也需要带离婚证证明证据的婚姻状况。
再婚的夫妻需要携带下述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结婚: 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离婚后再婚应到男女双方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手续,办理时双方带好身份证、户口本,大两寸双人合影照片三张、当事人婚姻状况为离婚的,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离婚证、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离婚登记档案复印件、人民法
再婚不带离婚证不能办理登记,再婚的夫妻需要携带下述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结婚: 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证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