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2
数罪并罚的情形如下: 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 2、判决宣告后发现漏罪的根据先并后减的计算方式并罚; 3、判决宣告后又犯新罪的根据先减后并的方式并罚。
行政处罚的具体程序包括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和听证程序。其中普通程序需要一定的时间期限来作出决定,而简易程序是较为简单的,可当场作出决定的程序;而听证程序是必须举行听证会再作出决定的程序。
无证驾驶会被处以二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罚款,并可处15天拘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或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管制和拘役都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主刑,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拘役是一种刑事处罚手段,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种类之一,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的刑罚方法。
酒驾的处罚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我国的刑罚种类具体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这五种主刑,以及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和驱逐出境这四种附加刑。其中,主刑只能独立适用;附加刑既可独立适用,也可附加适用;驱逐出境仅可能对犯罪的外国人适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规定,治安处罚的种类有以下这些: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收取罚金有两种缴纳方式,具体有一次缴纳方式或者分期缴纳方式。判决指定的期限届满,犯罪分子不缴纳罚金的,强制缴纳。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分子对于被人民法院判处的罚金进行缴纳的方式有: 1、限期一次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不多或者数额虽然较多,但缴纳并不困难的情况; 2、限期分期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较多,罪犯无力一次缴纳的情况等情形。
行政处罚能从轻处罚的情形:当事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因其违法行为而造成的危害后果;当事人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而违法的;当事人自首的、立功的;或者有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