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消费者维护权益的途径包括: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维权可以用以下方法: 1、协商和解。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发生争议后,在自愿、互谅基础上,通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分清责任,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 2、投诉调解。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后,请求消保委调解,即由第三
消费者应该按照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规定的以下方式进行维权: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
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向卖方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或者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其他受害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卖方或者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在
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服务者要求赔偿。 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消费者协会、企业主管部门、商检部门和人民法院。国务院在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方面,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明确分工如下: 1、在生产、流通领域中,凡属产品质量责任问题,都让国
遭遇消费欺诈可以通过下列方式维权: 1、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2、自行和解; 3、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4、申请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
一、协商和解。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发生争议后,在自愿、互谅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这种快速、简便的争议解决方式,无论是对消费者还是对经营者来说都是理想的途径。 二、投诉调解。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后,请求消保委调解,即
若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商家侵犯的,可以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消费者决定申诉时,应依照商品和服务的性质向具有相关职能的行政部门如卫生部门、检验检疫部门、质量部门、工商部门、建设部门等)提出。消费者申诉-般应采用书面形式,一式两份,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消费者的姓名、住址、电话号码、邮政编码; (二)
股东权益受到损害的救济途径: 一、直接诉讼,在这种诉讼中,原告为股东,被告可能是公司,也可能是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派生诉讼,就是在公司利益受到侵害时本应由公司来起诉,但由于各种利益关系,公司不起诉,股东可以自己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