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1
现行民事诉讼法中,离婚案件是不存在反诉制度的。离婚之诉是复合之诉,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均是附属于离婚之诉的从诉,不能吞并原告提出的离婚之诉,因此被告提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方面的新请求或反请求均不构成反诉。
现行民事诉讼法中,离婚案件是不存在反诉制度的。离婚之诉是复合之诉,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均是附属于离婚之诉的从诉,不能吞并原告提出的离婚之诉,因此被告提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方面的新请求或反请求均不构成反诉。
离婚案件可以上诉。离婚案件中,不论一审法院判决准予离婚还是不准离婚,不服一审判决的当事人都有权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天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只要有一方当事人在期限内提起上诉,则一审判决就不发生法律效力,直至二审作出判决为止。
离婚案件可以上诉一次。离婚案件经过基层法院一审后,若当事人双方中一方或双方不服一审判决,均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以一次为限。因为我国实行二审终审制。
离婚立案后,在正常情况下是,满足撤诉条件的可以进行撤案的。 撤诉条件一般有以下几个: 1.申请撤诉人是提起诉讼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2.申请撤诉是出自自愿而非受人强迫; 3.申请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撤
当事人一般是不可以就确认婚姻效力的案件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姻效力是一审终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但是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问题可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可以的,对于判决离婚的,当事人不服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一审判决的,可以在收到判决书次日起15日内向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过期不上诉的,离婚判决生效,双方婚姻关系消灭。但如果是对双方婚姻关系不服的,不能上诉。二审法院应就子女抚养及财产债务
提起离婚诉讼后,如果原告反悔,可以向所管辖的法院申请撤诉。 一、原告申请撤诉,主要分三大类原因: 1、被告向原告写下保证书,希望得到原告谅解,原告与被告和好而申请撤诉; 2、原告与被告离婚意见达成一致改为协议离婚而申请撤诉; 3、原告因特殊
离婚诉讼不可以反诉。离婚之诉是复合之诉,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均是附属于离婚之诉的从诉,不能吞并原告提出的离婚之诉,因此被告提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方面的新请求或反请求均不构成反诉。
离婚案件的争议分两类。第一类是身份关系纠纷,第二类是财产纠纷。第一类的身份关系纠纷,如果法院判处允许离婚的原则上是一审终审,是不可上诉的,也即是说此类离婚案件上诉没用。因为婚姻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不可一次再次地去变动。如果法院判处不予以离婚的
离婚案件只能上诉一次。我国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度,也就是当事人对法院判决结果不服的,可以提出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后,当事人不服的只能提出抗诉或者再审,而不能再上诉。
离婚案件只能上诉一次。我国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度,也就是当事人对法院判决结果不服的,可以提出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后,当事人不服的只能提出抗诉或者再审,而不能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