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9
土地承包合同变更条件:⑴已存在土地承包合同关系。⑵土地承包合同的变更须依据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⑶土地承包合同变更应当遵守法定的方式。⑷必须有土地承包合同内容的变化
经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承包方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发包方承包方在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己经成熟的。承包方的家庭成员全部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或者全部迁徙并落户外地的。
合同不能履行的情形有: 1、合同标的已灭失; 2、已被第三人善意取得; 3、已被政府征收或法院执行; 4、合同无效等。 这些情况的共同点是合同失去意义,必须消除。即使作出继续履行合同的判决,也不能有效执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
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情势变更,致合同之基础动摇或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显失公平,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
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以下这些: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
以下情形建设工程合同无效: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条款的提供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本人责任、加重对方责任的;条款的提供方排除对方主要合同权利的,以及格式条款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等情形。
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 2.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 3.以欺诈的手段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4.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损害
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 (1)合同签订主体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行为人以虚假意思订立买卖合同;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4)合同内容违背公序良俗的; (5)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在起诉前仍未取
1、非房屋产权人出卖他人房屋的。 2、出卖共有房屋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的。 3、因房屋前期开发建设及销售违法无法取得合法产权的。 4、出卖已出租的房屋,侵犯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 5、转让经济适用房不符合的。
合同中格式条款无效的有以下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 2、合同双方以虚假的意思签订的合同; 3、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但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合同无效的除外; 4、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 5、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 1、开发商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 2、合同意思表示虚假; 3、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4、合同违背公序良俗等。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