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未缴出资能转让股权吗 在现行《公司法》当中没有明文规定未实缴出资的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股东股权的取得具有相对独立性,只要被载入公司章程、股东名册或者经过工商注册登记的股东,非经合法的除权程序,即具有股东资格并享有股东权利,因而亦有权处分股权。
企业有两种基本的融资模式:一种是债权融资;一种是股权融资。1.拟受资公司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2.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三年以上,公司成立后歇业、被勒令停业整顿或者由于其他原因导致主营业务中断的,持续经
未实缴出资不承担公司债务,但是当公司清算以及经营情况发生变化时,未到缴纳期限也需要缴足出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就是法人,有独立的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股东可以代出资。一情况下,股东可以委托他人出资,但是需要注意签署委托协议,以确认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没有经过出资人的同意冒用他人名义出资并将该他人作为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的,属于“冒名股东”,不受法律保护。
不得作为公司出资的主要有以下两种: 1、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2、国家需要保密的有关技术、涉及到公共安全的技术、物品等、国家禁止使用或限制使用的设备、器械、装备等法律规定不得作为出
1、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2、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1.享有资产收益。只要出资人按照章程或者其他约定,如期、足额地履行了出资义务,就有权向企业请求分配红利。2.参与重大决策。出资人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等作出决议的方式决定企业的重大行为。3.选择经营管理者。出资人有权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作
股东不按照约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可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经公司催告缴纳,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出资,公司可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公司应当及时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由其他股东或者第
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不能作为股东出资。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
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可以通过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的方式进行转让。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应当依法向公司补足出资。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股权转让之后并不代表着其出资不实的责任会被免除。股东可以全部或部分转让股权。
公司制股权类投资基金的设立条件如下: 1、须向管理部门备案; 2、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50人,所有投资者应当以货币形式出资; 3、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实收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4、有符合法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不可以为股东出资,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