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有下列限制: 1.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须征得公司或其他股东同意或承认。 2.公司或不同意转让的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如公司或不同意转让的股东不承受,则视为同意转让。
有限公司的出资转让实质上是一种股权转让,股权转让的条件如下: 一、股东之间转让出资的条件: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即我国法律不禁止股东之间转让出资,也不需股东会表决通过。 二、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的条件:其出资时,
当股东瑕疵出资或抽逃出资,经公司催讨后并未补足,即使该股东未抽逃全部出资,公司章程中可规定股东会在保留其股东资格的前提下,解除与其抽逃出资额相应的股权。
知识产权可以作为资产进行股东出资。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股权投资公司的设立条件为:一、注册资本必须要大于五百万元,并且是有良好的经营记录的;二、股权投资的基金不能低于一个亿,上市公司的股东合伙开公司的人数不得超过五十人,不上市的公司股东人数不能超过二百人,并且还要具有良好的经营记录的;三、如果是
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不能作为股东出资。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
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是对股东权的高度概括。具体来说,主要包括:投资受益权、股份或出资的转让权、剩余财产分配权、优先认股权、股票交付请求权、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权、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出资须符合的规定有,出资形式有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劳务、商业特许经营权是不能用来出资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