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8
抵押房产过户一般是抵押人和业主协商到银行,出具双方关于房屋产权变更所达成的书面协议。待银行同意变更,则将借款人由卖方变更为买方,并由银行出具证明,注明变更事项。
私人之间因担保债务需要抵押房产的,按照法律规定需要签订书面抵押合同,然后在签订合同后30日内到房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登记完成之日抵押合同生效。
多个房产抵押的顺序规定是:先顺序的抵押权人优先于后顺序的抵押权人受偿;后顺序的抵押权人只能在先顺序的抵押权人受偿之后的抵押物价值余额中受偿;同一顺序的抵押权人则按照各自债权额的比例进行受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第一条规定,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居住
只要是双方(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真实的意愿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抵押合同的效力即抵押合同对双方当事人的约束力,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确认: 一、抵押合同主体适格,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和相应的签约权限。 二、抵押合同内容合法,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三、抵押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四
抵押合同的效力认定: 1、主债权债务合同有效,抵押合同的当事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依法成立并办理相应手续的有效; 2、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抵押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转让抵押房屋合同效力认定:如果买受人认为出卖人未告知存在抵押,有显失公平、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等情形的,买受人可以主张撤销合同。 根据合同自由和诚信原则,房屋抵押权存续期间,出卖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房屋的,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
车辆抵押属于特殊动产的抵押,合同生效时则抵押权成立。签订车辆抵押合同是合同主体之间设立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其合同效力在不同情况下可能有效,可能无效,也可能属于可撤销或是效力待定。主要看合同事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及是否违背了公序
1、不动产抵押以登记为生效要件。 2、动产抵押并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对于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交通工具、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无论当事人办理还是不办理抵押物登记,动产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发生效力。 但是,办理与不办理抵押登记
共有人以共有财产设定抵押的,该抵押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应当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无效。按份共有的房地产设定抵押时,以抵押人本人所有的份额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