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2
被适用监外执行的罪犯离开经常居住地到外地的法律后果,法律没有作明确规定。监外执行,是指针对已经进监狱服刑一段时间的罪犯由于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让其暂时离开监狱,到监狱外执行的一种制度。法律仅规定“已被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 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于危害社会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程序为: 1、监狱、看守所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书面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的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决定或者批准机关提出书面意见; 2、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
监外执行是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是因为罪犯具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暂时变更执行刑罚的场所和方式的执行制度。如果罪犯符合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等条件的,都可
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决定暂不收监或者收监以后又决定改为暂时监外服刑,由司法局负责执行的刑罚执行制度。 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象,只能是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 《刑事诉讼
监外执行的期限目前尚没有明确规定。《刑事诉讼法》仅规定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监外执行的情形有:1、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严重疾病有社会危险的罪犯,或者自残自伤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2、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无期徒刑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
监外执行是有案底的,在公安系统内部都是可以查出来的。 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监外执行的前提条件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并且还在执行过程中。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程序为: 1、监狱、看守所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书面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的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决定或者批准机关提出书面意见; 2、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
最新监外执行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看守所。 监外执行的程序如下: 1、对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判决时,可直接
没有一般规定,就是到适用监外执行的情况消失为止。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