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8
取保候审保证金有下列规定:保证金的起点数额是一千元;以及保证金是由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经济状况等因素来确定的。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
根据法律对取保候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
取保候审是指司法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通常对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及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以及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
法律对取保候审的规定如下: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
法律对取保候审的规定:对应当逮捕的人犯,如发现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及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或罪行较轻的人,即可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取保候审是相关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暂不羁押的处理。
法律规定取保候审交的保证金是银行在管理。取保候审交的保证金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统一收取,委托银行代为保管。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刑诉法取保候审条款共有七个条款,规定在刑诉法第六十七至七十三条,主要内容包括:取保候审的适用范围和条件;可以作为保证人的条件以及保证人的义务;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遵守的规定,包括一般规定和特殊规定;违反相关规定的惩罚;对
取保候审,是强制措施而已,如果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有可能予以逮捕。至于其最终结果是否会被判刑以及如何判刑的,由法院审理后根据犯罪的具体情况定罪量刑从而作出判决。
取保候审需要担保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取保候审保证人的规定是:保证人应当履行监督被保证人遵守取保候审的规定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的义务。被保证人有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
取保候审保证人承担的责任具体如下: 1、对被保证人遵守法律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包括监督被保证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如果被保证人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要监督、督促被保证人向执行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请求批准;监督被保证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对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都有权批准。公、检、法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直接主动地采用取保候审;根据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所聘任的律师的申请或者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