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2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一经签订,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即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法律的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但随着现代交易的迅速发展,合同义务已由过去的单一变为多样,简单变为复杂。
1、通知义务。通知义务又称告知义务,是指债务人负有对有关债权人利益的事项的通告使其知晓的义务。 2、协助义务。协助义务又称为协作义务,指合同当事人应互为对方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提供照顾和便利,促使合同目的圆满实现。 3、保密义务。保密
合同法中的合同附随义务种类有: 1、基于合同关系而产生的保密义务; 2、基于合同关系而产生的通知义务; 3、基于合同关系而产生的协助义务; 4、基于合同关系而产生的说明义务; 5、基于合同关系而产生的照顾义务; 6、基于合同关系而产生的保护
1、通知义务通知义务又称告知义务 2、关于说明义务 3、关于协助义务 4、关于照顾义务,债务人履行合同时,应以谨慎、诚实的态度照顾合同相对方及合中的标的物,辅助债权人实现给付利益。 5、关于保密义务,
解除或终止合同的附随义务有通知的义务、协助义务、保密义务等,签订的合同如果终止了,很多人也会开始对于合同中的附随义务是否继续的执行开始有疑问。很多人都担心签订的合同终止之后,当初的哪些附随义务是不能够
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当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八条规定,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第五百六十六条
(1)附随义务具有从属性 由于附随义务的存在价值主要是使债权人的利益得到更好的实现,所以,在合同关系中附随义务居于从属地位。 (2)附随义务具有不确定性 一般而言,合同义务分为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两种,
从合同义务与附随义务的主要区别有: 1、定义不同,从合同义务一般存在于给付合同中,是指辅助主给付义务的义务,而附随义务是指基于更好的实现当事人的利益而订立的应当履行的义务条款; 2、诉讼条件不同,从合同义务可以独立起诉请求履行,而附随义务不
居间合同的权利和义务有: 1、在居间合同中,居间人权利实际上对应的就是委托人应该要履行的义务,居间人的权利主要有包含:居间人费用偿还的请求权和居间人的劳动报酬请求权两点。 2、在居间合同中,居间人的义务主要有:承担介入义务;隐名以及保密义务
公司吸收合并,指的是至少两家或者两家以上的企业合并成为一家企业。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吸收合并基本程序为: 1、计划合并的公司股东,必须要做出合并的决议; 2、合并各方公司,需要分别制作资产负债表以及资产清单; 3、各方公司达成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