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9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形成的财产和权益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对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协商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财产类型:银行存款(包括工资、经营性收入、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费)、现金、房地产、机动车辆、股票、
家庭主妇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协议分配,一般可能可以分得一半的份额;除此之外,家庭主妇对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可以在离婚时请求另一方补偿。
离婚时财产分割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夫妻
离婚后重新分割财产的方式: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经审理,人民法院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否则,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应当依法驳回。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
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是: 第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 第二、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二婚夫妻离婚后分割财产的方法:双方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及进行处理;婚前个人财产依旧归个人所有;分割的财产应当是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为照顾女方和孩子,以及无过错方。夫妻对于共同所有的财产,都有平等的处理权。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协议离婚后,一方若不履行或不正当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财产分割义务,另一方可以以离婚协议为依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离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仅对其进行的是形式上的审查,在未经法院依法确认其效力之前,就不能认为其当然合法、有效。所以,除了法院的判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具体由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同时,因家庭主妇在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