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5
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应为: 1.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如果监外执行期间又怀孕的,可以继续监外执行。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
人民法院对犯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罪的人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犯罪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监外执行适用于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司法工作人员应当秉公办理。
监外执行后能不能办理假释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符合条件的是可以申请假释的。《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
行为人构成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既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若是有造成严重后果情形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是指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行为。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1.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监外执行的实施机关有公安机关。
对需要保外就医或者属于生活不能自理,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可能有社会危险性,或者自伤自残,或者不配合治疗的罪犯,不得暂予监外执行。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其居住地的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主要有: (一)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二)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三)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不适宜在监狱或者拘役所等场所执行刑罚,暂时采取不予关押的一种变通执行方法。这一制度的设立体现了中国惩罚罪犯与改造罪犯相结合和人道主义的刑事政策,有利于对罪犯的教育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 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 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