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继续犯与状态犯的区别: 1、两者意义不同。继续犯的不法状态,是与其行为同时处于继续之中;状态犯只有不法状态的继续而无行为的继续。 2、继续犯的不法状态是一种可罚性的;状态犯的不法状态都是不可罚的。
帮助未遂就是实行犯接受帮助以后,已着手实行犯罪,但因帮助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没有完成犯罪。帮助犯的未遂成立要件有四: 一是实行犯接受了帮助。 二是实行犯已着手实行犯罪。 三是实行犯未得逞没有完成犯罪。 四是未完成的原因属于帮助这意志以外的
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认定标准:如果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可认定为犯罪未遂;如果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可认定为犯罪中止。
满足以下条件的则构成既遂: 1、行为人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 2、行为人必须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3、行为人的行为齐备了某种犯罪的基本构成的全部要件。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犯罪形态与犯罪构成的关系: 1、二者相互联系又有区别。 2、犯罪概念揭示犯罪本质特征,犯罪构成是认定犯罪的具体标准。 3、犯罪概念是犯罪构成基础,犯罪构成是犯罪概念的具体化。
1、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2、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主犯有下列三种情况之一的犯罪分子,可认定为主犯:一、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建立的组织者、犯罪活动计划的制定者、犯罪计划的实施者或策划于幕后、或指挥于现场者;二、在聚众闹事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
共犯中认定主犯的标准是:1.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2.在聚众闹事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3.其他在共同犯罪活动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危害国家安
从犯的认定标准,要从犯罪分子在共同犯罪活动中所处的地位、实际参加的程度、具体罪行的大小、对危害结果所起的作用等方面,去具体分析判断,看其在共同犯罪中是否起次要的作用或者辅助作用。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通常是指直接参加了实施犯罪行为,但在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 构成刑事犯罪的,要依据触犯的罪名,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是否有从重与从轻处罚;减轻处罚等因素
共犯的认定标准如下: 1、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2、共同犯罪人主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3、共同犯罪人在客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 4、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客体。 共同犯罪是指数人共同实施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