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3
罚金和没收财产刑的执行机关都是人民法院。执行没收财产刑时,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关于罚金的执行。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包括在判处的主
没收财产的范围如下: 1、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 2、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3、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财产刑没收财产罚金: 1、《刑法》第53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
一、没收财产是重于罚金的财产刑没收财产是将犯罪人个人所有的财物、现金、债权等财产全部或部分收归国有,不能涉及犯罪人以外的人的财产;没收全部财产的,还应当为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抚养的家属及子女留下很必
我的解答是: 没收财产与罚金虽然同属于财产刑,但二者的性质不同: (1)在适用对象上,罚金适用于情节较轻的贪利性犯罪;没收财产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及情节较重的其他刑事犯罪。 (2)在内容上,罚金是剥夺
对于财产刑中的没收财产与罚金,是这样规定的: 1、对行为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2、而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 3、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
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也是一种财产刑,但它不同于罚金,是适用于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的刑罚方法。根据刑法第59条的规定,没收财产的范围。没收财产
贩卖毒品的罚金数额,要根据具体犯罪情节的轻重来确定。我国刑法在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了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根据其规定,贩卖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构成一个量刑幅度。贩卖
财产纠纷不能作为离婚原因。在法律上,离婚的原因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自愿离婚,无论双方因为何种原因离婚,只要双方自愿,都可以离婚;第二类是法定应当准予离婚的原因,例如双方分居超过两年,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即使另一方不同意,法院也应当判决准予
被告人不认罪的话,人民法院可以没收财产。换句话说,不认罪仍然可以没收财产。不认罪,没有口供,或者说零口供,只要有客观证据,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排除合理怀疑,照样可以依法定罪量刑。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口供,没有其它客观证据,或者其它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