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6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行政诉讼的时效是若是直接起诉的原则上为六个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开始计算。若是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行政诉讼时效是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效期限,超过了这一期限,则当事人丧失了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一般诉讼时效和法定诉讼时效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我国《行政诉讼法》中所规定的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一般为六个月。《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复议诉讼期是六个月。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
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判决书的期限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即自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之日起两年内申请执行。超过两年的,法院将不再受理执行申请。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关于期间、送达、财产保全、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指的是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例如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而提起的诉讼、对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而提起的诉讼、或者不服行政许可决定而提起的诉讼等。
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案件的有效期,一般可分为十五日和六个月;如果当事人是不服复议决定而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效期是十五日;如果当事人是依法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效期是六个月。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没有具体的先后顺序。如果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提复议也可以提起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时,不得就同一内容既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二审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需要符合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或者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等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