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现金支票领取一般需要本人持身份证支取。其他人持有他(她)本人身份证和其他人的身份证可以支取,需要填写委托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八十一条: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
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是指申请单位,即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 付款人是承兑人,所以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人是承兑银行。 银行汇票:指汇款人将款项交存当地出票银行,由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
汇票的基本当事人是指基于最初的汇票行为而明确的当事人,包括出票人、收款人和(受托)付款人,其名称或商号均记载于汇票的正面。其中,出票人是指开出汇票的银行和企业。收款人是指汇票上记载收取票据款项者。付款人是指履行汇票付款责任者。
汇票的基本当事人包括:出票人,即签发票据的人;付款人,即接受出票人委托再见票或者在指定日期而无条件支付票据金额的人;收款人,即持有汇票而向付款人请求付款的人。其名称或商号均记载于汇票的正面。
票据法规定了汇票的相对记载事项有:付款日期、付款地和出票地,并规定:出票人在记载付款日期、付款地和出票地等事项时,应当清楚、明确。上述这些相对记载事项是由出票人与受票人之间根据约定确定的。
汇票基本当事人是指在票据作成和交付时就已存在的当事人,是构成票据法律关系的必要主体,包括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出票人,是指依法定方式签发票据并将票据交付给收款人的人;收款人,是指票据到期后有权收取票据所载金额的人,又称票据权利人。
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1)表明“汇票”的字样; (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3)确定的金额; (4)付款人名称; (5)收款人名称; (6)出票日期; (7)出票人签章。汇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汇票无效。
1、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汇票的票据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承兑、保证四种。 2、有的人把“付款”也叫做票据行为,其实票据行为有以一个特征,就是使票据关系存在的行为,才是票据行为。付款是消灭票据关系的行为,一旦承兑人付了款,全体票据债务人
汇票的追索权与汇票再追索指被追索人清偿债务后,与持票人享有同一追索权利,可以再向其他汇票债务人行使追索权,直至汇票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因履行或其他法定原因而消灭为止。
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银行本票是指由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本票分为不定额本票和定额本票两种。但本票的使用有注意事项:1.不定额银行本票的金额起点为100元
支票与期票的区别为:开票人不相同;对应的到帐时间不相同;是否提现也有所不同。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汇票的基本当事人有: 1、出票人。且出票人制作票据,应当按照法定条件在票据上签章,并按照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 2、持票人。且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在票据上签章,并出示票据; 3、汇票的其他基本当事人。
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是指申请单位,即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 付款人是承兑人,所以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人是承兑银行。 银行汇票:指汇款人将款项交存当地出票银行,由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