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配偶,子女,父母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遗产继承首先要看被继承人有没有遗嘱,如果有遗嘱那就按照遗嘱进行分配继承,如果没有有效的遗嘱,那就按照法定的顺序进行继承,法定继承有两个顺序,只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没有继承权了,才能轮到第二顺序,法定的继承顺序是: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
父辈遗产继承顺序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这两种情况。继承父辈遗产,并且有遗嘱的,那么需要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继承手续。有遗赠扶养协议的,那么就要按照协议进行继承。既没有遗嘱,有没有扶养协议的,那就只能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是: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是不能继承的。只要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有一个人在世,就与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无关;
遗产份额的分割方法是: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原则上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2、多分的情形有: (1)生活有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多分;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多分; (3)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配偶、父母、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时,都属于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一般应当均等继承遗产。只有对生活确实有困难并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时应给予一定的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抚养义务或者与其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时也
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2、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
第一顺序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被继承人的财产,经各继承人协商同意的,被继承人的遗产也可以不均等分配。如果继承人在生活上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那么在分配遗产时,应当要适当照顾该继承人。如果继承人是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但不尽扶养义务的,那
继承权男女平等。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土地确权可以依照承包期限继承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目前,我国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家庭承包以户为单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对于其他方式的承包,在承包期内,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