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劳动合同法》规定,退休人员终止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然后办理退休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自然终止,劳动合同自然失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等等。
退休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而属于劳务关系。因此签订的不是劳动合同,而是劳务合同。如果发生劳动争议,按照侵权行为处理,不适用劳动关系的处理方式。不需要进行仲裁,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退休人员解除劳动合同的,需写明解除原因、希望获得批准的意思表示,以及写明本人的姓名和日期。退休人员可以与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也可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来解除合同。
退休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可选择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式解决: 1、协商: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 2、调解:可由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等调解。 3、仲裁:也可以向县(区)市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
没有领取退休金的退休人员可以签劳动合同。退休之后,劳动者没有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没有领取退休金的,可以将其视为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已经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不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签订劳务合同。
退休员工劳动合同终止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此种情形属于劳动合同解除的合法行为,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退休人员的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合同终止时为其出具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其办理档案和社保的转移手续。而劳动者则需要完成工作交接,依法从单位处领取其应得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