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4
建筑工程合同工程量不公平的处理: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
1、电话和信件催收。经常给施工单位打电话询问工程款支付进度,并注意做好记录工作,以防对方钻法律空子,提前保留证据。如有必要可通过挂号信向对方公司寄出催款信,并留底封住期限; 2、亲自到对方公司领取。如果打电话、写信的效果不理想,应该经常去其
欠农民工工程款不给的,当事人可以先与其协商,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或者直接提起诉讼,当事人提起诉讼的,需要注意原告要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
工地工程款一直拖欠不给的处理如下: 1、通过电话和函件催收。 2、亲自到对方公司上门催收。 3、委托律师代为催收。 4、委托正规合法的催债公司催收。 5、向法院提起诉讼,提供担保冻结对方资产。
建设工程承包方式有: 1、总承包:企业受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全过程或若干阶段承包; 2、独立承包:发包人将建设工作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合同承包; 3、联合承包: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共同承包;
建设工程合同的种类: 1、根据工作性质可分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勘察合同是指发包人和勘察人就完成建设工程地理和地质条件的调查研究达成的协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即筹建单位与施工单位就完成工程施工的施工安装而达成的合同; 2、以合同主体为标
建设工程发包的条件: 1、发包人必须具有筹建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 2、发包单位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发布招标公告和提供招标文件; 3、在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投标者中,择优选中中标者。根据《建筑法》第二十条规定,建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内容是: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为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制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是指为建造符合使用要求和质量标准的工程所进行的全面质量管理活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包括建设单位的质量管理、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政府部门的质量管理。
建设工程施工常见的合同纠纷的起诉程序如下: 1、向法院起诉并递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 2、立案庭审查,如符合立案条件,立即向原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等通知。 3、经审查决定立案的,进行排期。 4、排期后,由立案庭当即或通过邮政速递向当事人送达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