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依法签订的一物二卖合同通常是有效力的,其中一份或数份协议违反法律规定的除外。且数份有效的协议,按照“最先受领交付的买受人为第一履行顺位,均未受领交付的,先支付价款的买受人为第一履行顺位,均未支付价款的,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为第一履行顺位
一物二卖合同一般是有效力的,但其中一份或数份协议违反法律规定的除外。且数份有效的协议,按照“最先受领交付的买受人为第一履行顺位,均未受领交付的,先支付价款的买受人为第一履行顺位,均未支付价款的,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为第一履行顺位”的原则
一物二卖合同一般是有效力的,但其中一份或数份协议违反法律规定的除外。且数份有效的协议,按照“最先受领交付的买受人为第一履行顺位,均未受领交付的,先支付价款的买受人为第一履行顺位,均未支付价款的,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为第一履行顺位”的原则
一物二卖合同只要依法成立就有效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出卖人就同一普通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先行受
依法签订的一房二卖合同有效,但因此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房二卖合同有效。但是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若是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应当支付违约金。若是出卖方不支付的,买受人可以起诉。
一物二卖合同一般是有效力的,但其中一份或数份协议违反法律规定的除外。且数份有效的协议,按照最先受领交付的买受人为第一履行顺位,均未受领交付的,先支付价款的买受人为第一履行顺位,均未支付价款的,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为第一履行顺位的原则确认
一房二卖部分合同有效。已经办理产权登记的合同有效,不能办理产权登记的合同无效,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或确认无效,要求卖方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
一房二卖的合同只要符合以下规定就是有效的: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但是合同有效并不意味着所有买受人都有房屋的所有权,未获得房屋所有权的买受人可以
一房二卖合同部分有效。属于有效合同的买房人有权要求卖房人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属于可撤销合同和无效合同的买房人在知道之日起一年内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要求卖房人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房二卖中部分合同有效。属于可撤销合同和无效合同的买房人在知道之日起一年内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要求卖房人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属于有效合同的买房人有权要求卖房人履行合同,交付房屋。
在一房二卖中,部分合同有效。已经完成房产登记的合同有效,不能办理房产登记的合同无效。无效合同的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或确认无效,要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