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2
没有遗嘱的继承顺序是: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
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有遗嘱的遗产继承是没有先后顺序的,按照遗嘱执行即可。但若是遗嘱无效的,则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嘱中的继承顺序由立遗嘱人在遗嘱中自行确定。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以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
有遗嘱的情况下,继承程序具体是: 1、一方通知其他继承人与遗嘱执行人; 2、在遗产处理前,指任遗产保管人; 3、在遗嘱执行人的见证之下,依据遗嘱划分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份额。
有遗嘱的情况继承遗产的程序为:所有继承人到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公证,放弃继承的需要发表放弃继承权声明; 公证处经审核材料并经调查证明情况属实的,为继承人出具继承权公证书;继承人就可以凭借公证书到相关部门办理继承过户的手续了。
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的丧偶儿媳和女婿)和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只有在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或不存在时,才可参加继承
遗嘱继承按照遗嘱内容确定继承人,法定继承的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和第二顺位继承人。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遗嘱是按照遗嘱人的意愿处分自己个人合法的财产,遗嘱继承人不一定是地第一顺位继承人。而法定继承的第一顺位优先于第二顺位继承人。第一顺位继承人有配偶
法律规定,“指定继承”又称遗嘱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遗嘱的执行: (1)出示遗嘱,向有关人员公布遗嘱内容; (2)编制遗产清册,并予宣布; (3)继承人或其他人对遗嘱没有争议时,把遗产按遗嘱的要求进
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
公证遗嘱继承房产过户的程序为: 1、继承人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继承人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3、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到房屋登记机关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相关顺序: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继承的法定顺序:有遗赠扶养协议的,遗赠扶养协议优先;没有协议的,看:否有遗嘱,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既没有协议,也没有遗嘱的,就按照法定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