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4
一般情况下贪污罪的证据都是由纪检委或者是与案件当事人有关联的来提供。《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贪污罪指控,最低需要达到以下证据标准: (一)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二)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三)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1、个人贪污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2、个人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扣款物,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毁灭证据、转移赃物等情节的。 3、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
一、贪污罪的既遂 贪污罪的既遂,是指行为人所故意实施的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行为,已具备了贪污罪构成的全部要件,同时产生了危害结果。符合以下两方面的贪污行为,就可以认定为贪污罪既遂。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务上主管、管理、经手公共财物的权力及方便条件。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
有以下四个方面:1.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贪污罪既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又侵犯了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其中前者是本罪的主要客体。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公共财产。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个人受贿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注:这是一个具体的数额标准,只要行为人个人
贪污罪的量刑标准,要根据贪污的数额来判断。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主管、经营或者管理公共财物的权力和便利条件,窃取、骗取、侵吞或采用其他非法手段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对于贪污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犯罪分
根据《刑法》关于贪污罪的处罚规定,行为人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的轻重,可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罚:1、涉嫌贪污金额较大或有其他较重情节的,依法可判处三年以下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役,并作罚金处罚。2、行为人涉嫌贪污金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法可判处
贪污罪,指的是国家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位的便捷,非法窃取、侵吞、骗取或以其他的手段占有公共财物,或者是受国家单位、国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的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位上的便利,非法窃取、侵吞、骗取或以其他的手段占有国有财物的。 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