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6
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的条件:家庭成员在户主户籍地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满3年;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员之间须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家庭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5平方米;人均可支配收入与
1.房屋赠与人必须拥有房产所有权,并且需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赠与人所赠送出去的具体房产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 3.房屋赠与人和房屋受赠人一定要是一个完全自愿赠送,另一个完全自愿接受的状态,并且双方签订书面赠与协议或者是书面赠与
经济适用房出售条件是:购买已满5年;已经取得房产证。经济适用房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比较适中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的房屋,出售时其超过核定的最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部分需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
申请经济适用房条件如下:申请家庭成员在户主户籍地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满3年;申请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员之间须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申请家庭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5平方米;人均可
只有符合以下的3个条件,那么申请人才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1、申请人必须要具有当地的城镇户口;2、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必须要符合市或者县人民政府规定划线的低收入家庭标准;3、申请人的家庭不可以拥有住房,或者现在所居住的房子面积必须要低于市或者县政
申请人有深圳本市户籍;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不拥有任何自有形
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 1、拥有当地的城镇户口; 2、年收入十分低,家庭困难; 3、现在没有房子居住; 4、现在有房子但是住房面积十分的小,低于了相关市、县制定的标准。
每个地方的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都不一样,但购买对象是特定的,只供给城镇中低收入家庭。 普遍的购买条件是: (一)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 (二)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
家庭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房的,全体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应当共同生活,并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共同申请人应当书面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作为申请人代表,申请人代表办理申请、选房等事项的行为,视同共同申请人的行为。
1、申请人有本市户籍; 2、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
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如下: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办理经济适用房过户的手续是:就其转让超过核定的最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的部分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满五年后核税缴税,到交易中心领取房产证、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