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4
被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决定的当事人是否会有案底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因没有违法犯罪事实而被决定不起诉的,则不会有案底。 (2)如果犯罪嫌疑人不是因没有违法犯罪事实而被决定不起诉;而且因犯罪情节轻微或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不具有可诉性的。交通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处理结论,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通知,不能算做具体行政行为,因此无法就此事由申请行政复议。但可以《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免予刑事处罚不能视为判处刑罚。只有追究刑事责任,受法院判决承担刑事才算。检察院决定不起诉,也就行为人可以免除刑事责任,不用到法院判决,因此不属于刑事处罚。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没有可诉性。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对主要责任人进行处罚的主要依据,是当事人双方就赔偿等问题进行协商的依据。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不起诉决定书是结案。收到不起诉决定书,代表着人民检察院经过审理认定后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属于结案了。如果公安机关逮捕了犯罪嫌疑人进看守所的,应当释放嫌疑人,并且出具犯罪嫌疑人的释放证,然后撤销案件或转其他行政处罚。 民事决定书的适用范围有以
所以其被行政拘留的记录在公安机关的治安部门存档,当然也就会有案底存在。特别是对吸毒而行政拘留的人,只要使用身份证比如酒店住宿等,公安机关对其行踪都会很快掌握的。而这个记录不管多长时间都会存在。
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嫌疑人的不起诉决定,是不属于刑事处罚的;仅在法院判处嫌疑人有罪后,才能对其进行刑事处罚。《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属于无罪,不是对其实施的刑事处罚。《刑事诉讼法》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检察院不起诉不算刑事处罚。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认为不具备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不起诉决定在法律后果上属于无罪,自然就不存在刑事处罚了。 我国只有法院才能作出刑事处罚的决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
1、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因没有违法犯罪事实而被决定不起诉的,则不会有案底; 2、如果犯罪嫌疑人不是因没有违法犯罪事实而被决定不起诉,而且因犯罪情节轻微或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而被不起诉的,仍会有本应的案底记载。
不起诉不属刑事处罚。只有追究刑事责任的,经法院判决的,才算刑事处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