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以新贷偿还旧贷,旧贷的担保人是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的。 如果债权人请求新贷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 (一)新贷与旧贷的担保人相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新贷与旧贷的担保人不同,或者旧贷无担保新贷有担保的,人民法院不予支
借款合同无效担保人是否承担责任根据实际情况来看。主合同当事人是债权人和债务人,担保人不是主合同当事人。主合同无效的,不得要求非合同当事人的担保人承担无效的结果,无效的结果由债权人和债务人承担。但担保人有过错的,应当按照其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
如果事先不知情则无须承担。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担保人以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判决认定构成犯罪为由,主张不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间借贷合同与担保合同的效力、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依法确定担保人的民事责任。
有抵押物的担保人也是要承担责任的。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
一般担保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要替债务人还款。债主可以先通过诉讼等方式向债务人索要欠款,在债务人真的没有可执行财产的情况下,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债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具体期限如下: 1、属于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 2、属于连带保证的,债权人有权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1、一般保证,即当借款期限届满后,经法院审判或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并经依法强制执行,借款人仍不能返还借款时,出借人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连带保证责任,即当借款期限届满后,无论借款人有无能力归还借款,出借人既可以要求借款人返还借款
借款人未按时还款的,担保人需要承担责任,责任承担方式与担保性质有关。如果在担保时约定了在借款人不能还款的情况下,担保人需要还款的,则为一般保证,担保人在借款人无力还款的情况下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在担保时无任何约定,则为连带责任保证,贷款人可
借款人诈骗的,担保人一般没有责任,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行为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民间借钱作担保的人责任有: 1、一般保证,即当借款期限届满后,经法院审判或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并经依法强制执行,借款人仍不能返还借款时,出借人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连带保证责任,即当借款期限届满后,无论借款人有无能力归还借款,出
有。担保人提供何种形式的担保,这将影响他承担什么责任。担保法规定的担保形式有:保证、抵押、质押、定金、留置五种。保证又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可以把债务人和保证人同时起诉,要求连带偿还的。而一般保证不能同时起诉保证人
借款担保人要承担在债务人逾期不还款的时候替债务人还款的保证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