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9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原因: 1、基于当事人的意思; 2、基于合同的消灭; 3、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效力:使合同关系不复存在,同时使合同的担保及其他权利义务也归于消灭。
无效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可以在取得结婚登记后的任何时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
无效婚姻只有三种:重婚、未达法定结婚年龄以及双方具有近亲关系的婚姻。婚姻被宣告无效之后,双方自始不具有夫妻关系。同居期间的共有财产可以协商分割,也可以请求法院分割。
(1)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2)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
公司章程的特征: 1.法定性; 2.真实性; 3.自治性; 4.公开性。 公司章程的效力: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与行为的基本准则,公司必须遵守并执行公司章程。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对股东负有义务。
公司章程的效力: 1、章程是公司组织和行为的基本准则,公司必须遵守和执行章程; 2、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对股东负有义务; 3、设立公司,必须制定公司章程; 4、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公司章程的特点:合法性、真
下列婚姻属于无效婚姻: 一、重婚的婚姻。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姻。 三、一方或者双方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
有效婚姻条件是: 一、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二、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三、没有法律规定的禁止结婚的血缘关系和疾病。
(1)形成的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是因为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违反结婚的禁止性条件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仅仅是指欠缺婚姻合意要件的婚姻当事人非自愿而形成的婚姻。 (2)请求权人不同。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只能是当事人本人,无效婚姻的请求权人由
我国法律规定了这几种情形为无效婚姻: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缘关系;未到法定婚龄。另外被胁迫的婚姻以及一方患有重大疾病隐瞒的,属于可撤销的婚姻。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离婚与无效婚姻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离婚之诉是变更之诉,而婚姻无效之诉上确认之诉; 2、离婚的婚姻关系是之前有效,后面解除,无效婚姻的婚姻关系是自始无效; 3、离婚是当事人自主选择的;无效婚姻是法律强制性规定的。
一、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婚姻关系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即从当事人结婚之时,婚姻就没有法律效力,即使当事人骗取婚姻登记,该婚姻也是自始无效。 二、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之间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所生
如果有下列情形的,不可以宣告婚姻无效: 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未在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3、双方符合结婚的条件,婚姻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