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9
无效婚姻的内容是: 1、无效婚姻,是指当事人双方不具法定结婚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 2、无效婚姻的法定情形包括,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 3、其他内容。
婚姻无效的情况有: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亲属关系是指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婚后未治愈的; 4、未达到法定婚龄的。 无效婚姻,是指男女因违反法律规定的结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
婚姻无效的情形:重婚、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未到法定婚龄结婚、二人之间有禁止结婚的血缘关系。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婚姻被法院宣告无效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之间也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无效婚姻的申请人包括下列人员: 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无效婚姻的种类有这些:1、男女双方在办理结婚登记后,又再次和他人办理结婚登记的,属于重婚,该婚姻关系是无效的;2、男女双方未到法定年龄,但办理了结婚登记的,该婚姻关系也应当属于无效婚姻;3、男女双方之间有禁止结婚亲属关系的,该婚姻也应当属于
违反法定结婚条件而缔结的婚姻是无效的,包括以下几种情况:重婚的:有配偶者同他人结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即近亲属关系;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男女双方或一方未到法定婚龄的。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
无效婚姻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男女双方未达到法定婚龄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一方有配偶导致重婚的。 无效的婚姻自始至终当事人之间都不具备夫妻关系。
无效婚姻的情形具体包括: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一方或者双方未到法定婚龄三种。并且依法本法院认定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无效婚姻的类型有: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无效婚姻是指因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
无效婚姻,是指违反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的婚姻。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有配偶仍然与他人结婚,违反我国的一夫一妻制;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我国禁止直系血亲以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 (三)未到法定婚龄,男不满二十二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