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8
劳动仲裁中的调解和裁决各有好处。调解的好处是程序简单、双方的自主权较大、解决争议比较快速等;而仲裁的好处是程序规范、当事人更容易遵守仲裁裁决等。因此具体是调解还是仲裁结案,当事人可以在仲裁庭的指导下依法仔细地抉择。
对劳动仲裁不服应向基层法院提起诉讼,但须区分不同情况。如果劳动争议为以下两种: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确认劳动关系需要一般需要四十五日,从仲裁庭受理仲裁申请之日算起。但是如果案情复杂的,则可延长至多不超过十五日。如果仲裁委员会逾期未作出裁决的,则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1,需要提供公司的注册信息,详细的劳动者可以在网上进行查找,查找好以后打印出来即可;2.身份证复印件;3.仲裁申请书;4.证据清单;5.送达回执;6.有关自己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证明的资料。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
对于确定劳动关系的仲裁案件,仲裁庭应当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则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的十五
当事人就劳动仲裁裁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是有期限的,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如果发生劳动纠纷,劳动部门已经出具不予受理劳动仲裁的公文,你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需要劳动部门再开一份不予受理文书。
生效仲裁裁决书的执行法院通常是诉讼法院或委托执行法院。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执行法院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在本辖区内已无财产可供执行,且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内有可供执行财产的,
劳动仲裁的裁决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
劳动争议仲裁诉讼的管辖法院如下: (1)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2)双方当事人分别向两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3)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
仲裁庭仲裁劳动关系的确定:一般通过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如果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双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
劳动仲裁不是由法院作出判决,而是由仲裁庭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劳动仲裁和诉讼不同,经过劳动仲裁程序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