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离婚时没能力支付抚养费时,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或经双方协商解决。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是一种法定义务,没有经济能力也不能免除给付抚养费的义务。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
离婚后女方没有能力给抚养费的处理办法如下: (1)女方没有能力给抚养费可以双方进行沟通处理,双方可以达成待女方有能力支付抚养费时,再一并支付的协议处理; (2)女方没有能力支付抚养费,也不进行积极沟通处理的,男方可以代替被扶养人,向人民法院
离婚后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没有能力支付抚养费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或者可以协商延期、减少抚养费数额。或者双方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
我国法律规定,离婚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仍然有抚养的义务,如果有一方不履行义务,便意味着违反法律,如果不支付子女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
支付抚养费是一种义务,而探望子女是一项权利,这些义务和权利不是捆绑在一起的,不支付抚养费不能剥夺对方探望子女的权利。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进行协商或者诉讼。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
夫妻二人离婚后,如果女方不直接抚养子女,那么就负有给付子女抚养费的法定义务,不存在任何拒绝支付抚养费的理由。不论女方是否有固定工作、固定收入,都需要负担子女部分又或者是全部的抚养费。不论女方是否有固定工作、固定收入。都需要负担子女部分又或者
离婚没能力拿抚养费可以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没能力拿抚养费不是能够免除抚养义务的理由,因为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直接抚养孩子方没有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由双方协商。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
离婚后无能力支付抚养费的办法:若支付方具有其他财物的,可以通过财物抵扣抚养费。若无财物的,夫妻双方可以就抚养费进行协商,若另一方愿部分或全部承担的。主要不损害子女合法利益,可以按照约定处理。仍无法解决的,双方可以起诉,由法院判决。
双方可以协商缓付,或者拿其他财产折抵抚养费。离婚后,没有抚养孩子的一方没有能力支付抚养费的,双方可以进行协商,签订暂缓支付的协议,或者其他财产进行折抵。如果一方实在没有任何财产可供执行,另一方即使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也是无用功。因此有效协商多
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可请求减少给付。 如果一方不执行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另
离婚后无能力支付抚养费的办法: 若支付方具有其他财物的,可以通过财物抵扣抚养费。 若无财物的,夫妻双方可以就抚养费进行协商,若另一方愿部分或全部承担的。 主要不损害子女合法利益,可以按照约定处理。 仍无法解决的,双方可以起诉,由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