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7
受伤职工进行工伤认定的地点是应当由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按照属地原则由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各地统筹地区不是按统一的行政级别设置的,而是根据具体情况设定的。
工伤认定的机构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以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履行工作
应当由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的,在一定期限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工伤认定应当由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
工伤认定去用人单位工商登记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申请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等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中,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从业人员; 2、用人单位应
受伤职工在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
如果符合下列情形,就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负伤的;其他。
工伤认定在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申请工伤认定的,一般有四种结果,主要是工伤、非工伤、视同工伤、不视同工伤。如果用
工伤去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一般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