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离婚协议中的赠予撤销为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行为一般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即签订赠与合同。
离婚协议,经夫妻双方签字并经民政局备案后方可生效,离婚协议生效后夫妻任何一方无权反悔或撤销离婚协议,夫妻双方仅仅签字,但未到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并未生效,对夫妻双方没有法律约束力。
婚前财产赠予不一定能撤销,但是如果赠与财产还没有转移之前,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当事人可以撤销赠与。
父母离婚赠予孩子的财产一般是不可以撤销的,但是如果房子还没有办理产权过户登记的,当事人可以撤销赠与。或者是子女成年已经成年,并且同意返还的,是可以的。
经过公证的赠与协议不可以随意撤销,有法律规定的可撤销情形时,可以撤销。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
离婚协议,经夫妻双方签字并经民政局备案后方可生效,离婚协议生效后夫妻任何一方无权反悔或撤销离婚协议,夫妻双方仅仅签字,但未到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并未生效,对夫妻双方没有法律约束力。
离婚协议是否可以撤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如果在办理离婚登记前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协议书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才生效的,办理离婚登记前协议并未生效,如果一方对协议事项反悔的,是可以撤销的。解除婚姻关系后,发现一方在存在隐瞒、转移夫妻财产的
赠予一般情况下可以随意撤销,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予、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予、已经对财产进行了转移的赠予不可以撤销。
赠予在财产转移前,没有经过公证且不属于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予可以随意撤销。赠予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满足条件可以撤销。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
离婚协议中将财产赠送给子女是可以的,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是合法有效的。但是财产若是不动产,就需要办理相关过户手续,才算是完成赠与行为。需要注意的是,在完成过户前,双方均可以撤销赠与行为。
离婚协议中的财产赠与条款在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随意撤销的。主要是因为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是原夫妻双方经过共同协商的结果,单独一方不能随意撤销赠与条款。登记离婚后,如果一方赠与人随意撤销财产赠与,一方面有违诚实信用和公平的基本原则,另一方面也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