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7
丢失枪支不报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丢失枪支后不及时报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
丢失枪支不报罪规定于我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九条,指的是按照法律配备了公务用枪的人将枪支丢失后没有及时报告,且导致了严重性后果。司法解释对于该罪的情形包括他人使用丢失枪支致人轻伤以上伤亡事故、他人利用丢失的枪支实施了违法犯罪活动以及其他具有严
符合下列标准丢失枪支不报罪应当立案: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如人民警察、缉私人员等,枪支因行为人保管不善而遗失或者被盗、被抢、被骗,不及时报告,致使丢失的枪支被他人使用造成人员轻伤以上伤亡事故的,丢失的枪支被他人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其他
第四十六条本法所沐枪支,是指以火药或者压缩气体等为动力,利用管状器具发射金属弹丸或者其他物质,足以致人伤亡或者丧失知觉的各种枪支第一百二十九条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
依法配备公务枪的人,如果丢失枪不能立即报告,以下情况之一应立案追诉:(1)丢失枪被他人使用造成轻伤以上伤亡事故(2)丢失枪被他人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3)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况。
依法配备公务枪的人,如果丢失枪不能立即报告,以下情况之一应立案追诉:(1)丢失枪被他人使用造成轻伤以上伤亡事故(2)丢失枪被他人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3)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况。
符合以下要件才会构成丢失枪支不报罪:(一)主体要件:主体为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二)主观要件: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枪支丢失但不及时报告;(三)客体要件: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
合同代理无效的情况如下: 1、被代理人没有进行追认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 2、代理人以被代理的人名义同自己签订的合同; 3、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代理的其他人签订的合同; 4、代理人他人签订合同损害了被代理人的利益。 代理合同的法律责
死刑立即执行的情况有以下三种,分别是: 1、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3日内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依法作出裁定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中级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非法持有枪支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从量刑的角度上看,非法持有枪支罪属于轻罪案件。另一方面,非法持有枪支是一种持有型犯罪。具体指的是不符合配备、配置枪支、弹药条件的人员,违反枪支管理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