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1
胎儿夭折遗产该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女儿可以通过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的方式继承父亲的房产。法律规定,父母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是子女,所以只要父母没有立下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让他人获得房产,那女儿就可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房产。另外,父亲也可以立下遗嘱指定让女儿继承自己的房产,只要
父亲登报断亲后子女还能继承遗产,继承权并不会因为登报断亲而丧失,继承权只有在以下几种情况才会丧失: (一)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
继母有权继承父亲的遗产。遗产是公民死亡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婚姻期间取得的财产,也包括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有遗嘱的,按遗嘱执行。因为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如果没有遗嘱,作为妻子的继母有继承权。遗产按一定顺序继承。第一个继承顺序包括配偶、父
胎儿能够继承遗产。我国法律规定遗产分割时要保留胎儿的份额,但是胎儿只有出生后才能真正享有继承权。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嫁出去的女儿能继承父母的遗产。继承权男女平等。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遗腹子能继承父亲遗产,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法定继承办理。也就是说,腹中胎儿是需要预留遗产份额的,应从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中扣回。
父亲登报断绝关系,儿子还是可以继承遗产的。但是如果儿子并未尽到赡养义务,或者尽到的赡养义务比较少,在分遗产时就会被少分或者不分。而且父子关系是在,有血缘关系的基础上而形成的,是不能被解除或者断绝的。所以就算是登报断绝父子关系,也是没有法律效
能,但如果未尽到赡养义务,则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这是因为:首先,父母和子女的身份关系是基于血缘而形成的,这种关系因出生而产生。按照法理,因血缘而产生的身份关系是不能解除的,这是由生理学基础及自然规律所决定的。因此,血缘关系并不能因为一则声明而
女儿的遗产父母可以继承。如果没有特定的遗嘱,遗赠,去世后按法定要求来继承,由配偶,父母,子女继承遗产。夫妻财产一半归丈夫;另一半属于遗产,由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未婚女儿的遗产由父母继承均分。
父亲登报断绝关系儿子还能继承遗产。但如果未尽到赡养义务,则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这是因为:首先,父母和子女的身份关系是基于血缘而形成的,这种关系因出生而产生。按照法理,因血缘而产生的身份关系是不能解除的,这是由生理学基础及自然规律所决定的。因此
胎儿能够继承遗产。胎儿还没有出生,被继承人死亡,在分割遗产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这是因为被继承人死亡,承担抚养子女的责任,义务也消失了,但胎儿需要抚养,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可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其生长需要,减轻生存压力。因此,遗嘱应为胎儿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