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下列情况下公司的股东要承担连带责任: 1、公司的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 2、股东出资不足的,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3、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在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发生的债务和费用负
第一种情况是公司的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股东的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侵害了公司的债权人的利益,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种情况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以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格显著的低于公司章程所定的价格应
连带债权是指债权人在两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的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连带债务是指债务人在两个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人履行债务。
股东承担公司债务连带责任的情形: 1、虚假出资; 2、出资不到位; 3、抽逃出资; 4、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 5、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 6、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清算; 7、股东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进行清算; 8、公司解
在公司依法经营,依法办理清算手续,一人公司能够证明不存在与投资人存在财产混同的情况下,没有问题,但是一旦出现以下情况,股东就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成为连带债务人的条件为:连带债务人应当在两个或者两个意义上,连带债务人之间存在债的关系,并且是不可分之债,连带债务人之间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成为连带债务人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1.连带责任人必须在两个或两个以上; 2.连带责任人与债权人之间须存在着债的关系,且为不可分之债; 3.连带责任的客体必须是种类物; 4.连带责任的承担须有法律明文规定或者当事人明确约定。
连带债务人的成立条件 1、债务人是两个以上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2、债务标的须为同一。 3、两个以上债务人所负债务须具有同一目的。 4、债务人之间须具备连带关系。
成为连带债务人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1.连带责任人必须在两个或两个以上; 2.连带责任人与债权人之间须存在着债的关系,且为不可分之债; 3.连带责任的客体必须是种类物; 4.连带责任的承担须有法律明文规定或者当事人明确约定。
公司股东承担债务的情况有:1、股东有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行为。2、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严重损害”没有量化标准,需要法官根据债权人所举的证据综合认定,所以实践中债权人所举的证据就显得十分重要。
根据法律规定,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定情形有: 1、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及股东有限责任而逃避债务,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股东非货币出资显著低于章程所定价额的,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3、一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
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如下: 1、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 2、股东非货币投资明显低于章程定价的; 3、一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的; 4、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未按章程缴纳全额出资的。 连带责任是指依照法
如果公司出问题了,股东不一定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公司责任与股东责任是分离的。但是股东在以下情况下需要与公司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一、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及股东有限责任而逃避债务,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股东非货币出资显著低于章程所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