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监视居住期满应当解除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监视居住,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解除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监视居住期间届满时,决定机关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措施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委托的律师可在监视期限届满前,向决定机关提出及时解除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期满后的处理:应当由办案机关作出解除或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期满的,应由办案机关作出解除或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查、检察长或公安局长决定后通知办案机关,将解除决定书送达给嫌疑人。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应当由办案机关作出解除或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具体程序为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查,检察长或公安局长决定后,通知办案机关,并将解除决定书送达给嫌疑人。
监视居住期限为六个月,监视居住期限已满那么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就应该取消监视居住,或者是变更其他的强制措施。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代理律师,这个时候就可以对法院提供材料,申请取保候审,但是这个需要在监视居住快满六个月的时候执行,
监视居住是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在监视居住期间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侦查不会中断,不意味着无罪。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监视居住期间届满时,
监视居住期满机关会及时解除监视居住措施或变更强制措施。在监视居住期间,被告人的侦查不会中断,也不意味着无罪。监视居住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监视居住期届满,决定机关及时解除监视居住措施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
监视居住期满的,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
监视居住期满应当由办案机关作出解除或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查、检察长或公安局长决定后通知办案机关,将解除决定书送达给嫌疑人。
监视居住期满后经过法院审判若是构成犯罪的会收监。监视居住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 收监执行的条件如下: 1、必须是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