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6
监狱减刑由当地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减刑建议由监狱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减刑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审核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减刑裁定的副本应当抄送人民检察院。
对于监狱减刑,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确定其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九个月有期徒刑。有悔改表现且立功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有悔改表现且具有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可以减刑不超过二年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有悔改表现并有
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3年。申请减刑应该向所在执行机关提交减刑申请书,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
监狱减刑制度如下: 1、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减刑的实质条件是指受刑人在刑罚执行过程中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 将有悔改或立功表现作为减刑的实质条件,体现刑法设立减刑制度的宗旨,即通过肯定受刑人已有的
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符合减刑条件的,执行三年以上方可减刑;被判处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符合减刑条件的,执行二年以上方可减刑。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六个月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九个月有期徒刑
犯罪分子在监狱里面服刑的,若其表现良好有悔过态度,或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则可以减刑。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监狱服刑人员符合以下条件就可以减刑: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监狱减刑的标准详列如下,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
监狱减刑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有悔改或者立功的,可以根据监狱考核结果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检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