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1、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均分于所有担保人。 2、债务人优先债务,债务人无力偿还,担保人应当连带赔偿。 3、担保人被执行后,有权向债务人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自行偿还债务。 4、担保范围仅限于您的个人姓名,而不是必要的财产,如车辆,超额
债权人在保证期限内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但担保人超出期限不承担责任的,债权人可以起诉、请求法院强制执行担保人财产。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
担保人可以追加为第二被执行人,执行担保是指在执行中,被执行人或第三人以财产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
先执行债务人,担保人是在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需要根据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的人,如果担保的方式为保证,则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担保人免责的情形: 1、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保证人同意的或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债务履行方式与期限未经保证人同意的; 2、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经仲裁或诉讼主张权利的; 3、债权人、债务人欺骗保证人的,保证人在受胁迫、被欺诈的情况下违
银行贷款担保人的担保期限要视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而定。合同中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有约定的按约定。但是合同中约定的保证期间不得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
担保人不承担责任的情形: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2)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担保人免责的几种情形: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部分免除责任。主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担保的,担保人免责。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违背真实意思提供担保的,担保人也免责。主合同变更免责。因担保合同未成立而免除担保责任。主
担保人免责的情况: 1、主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担保的,担保人免责; 2、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违反真实意思提供担保的,担保人也免除责任; 3、变更主合同免责。因担保合同未成立而免除担保责任。主合同双方或者与第
一般来说,在借款人还清贷款以后,贷款担保人就不存在担保责任了。贷款担保人想要解除担保的话,则要看担保人和借钱方以及贷款机构在签订贷款合同时的相关规定。通常来说,在合同规定的担保期间,担保人和借钱方的连带关系都是存在的,若是贷款合同上担保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