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9
公司没有义务承担股东的债务。公司有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的财产权,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外承担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应当如实出资,不得抽逃出资和虚假出资。
收购公司,一般情况下收购人需要承担被收购公司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
公司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时股东要承担责任,但只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但如果股东存在滥用股东权利;出资不到位;虚假出资;在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清偿债务等情形的则要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股权转让后的债务如果不是个人债务,则应该由公司承担,而新的股东自然也无需承担。公司的债务与股东个人无关,应由公司以公司财产承担,所有的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一般情况下不用承担公司债务,公司的债务是由公司独立承担,股东不承担公司的债务,股东对公司债务只承担有限责任。但如果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
公司如果有债务,股东一般是不用承担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那么公司的债务就应当由公司独立承担,股东只以自己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在一些情况下,有限公司股东也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法》
股东抽逃公司财产,致使公司履行能力不足的,应当在抽逃公司财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不到位,出资不足(虚假出资),或者虚报注册资本,实际注册资本不符合《公司法》对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标准要求,致使公司法人资格丧失的依法产生
公司转让股份新股东要承担公司债务。但原股东仍应对存在《公司法》第20条的规定情形对公司债权人承担。 原股东基于《公司法》第20条规定的原因而形成的对公司或公司债权人的义务是法定义务,不能通过民事合同的约定转给新的股东而免除自己的法定义务,所
公司转让股份一般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股东存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行为,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购买公司股份后,一般来说是不需要承担公司原有债务的。公司的债务由公司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购买公司股份成为公司股东后,对于公司原有债务不需要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