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8
一方用婚前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属于一方所有的个人房产,当然可以由房产所有人单方卖房。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3条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婚前个人财产,并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缔结,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财
一方在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在婚后也属于其一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以下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专用的生活用品、因为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
婚前全款买房加名字,法律上是一种赠与行为,一方将房屋的产权赠与给对方,使对方也成为了房屋的共有权人。房屋权利的取得以登记为准,一旦赠与完成,赠与一方就不能够在随意的撤销。 1、在离婚分割的时候,有协议的,从协议; 2、没有协议的,需要综合考
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了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受遗赠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根据民法典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婚前购买的房产,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能够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1、双方共同出资,在登记结婚之前购置了房产;同时,房产至少登记在其中一方名下。换句话说,就算房产没有登记在双方名下,只要能够证明自己也有出资,而且双方不存在赠与等行为,当双方结
结婚8年,婚前财产不会变成共同财产。是否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与结婚时间长短无关。无论结婚时间多长,婚前财产还是婚前财产,不会转变为共同财产。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离婚时无法区分财产是婚前还是婚后取得的,则视为婚后取得。 尽管1993年最高法出
赠送的房产,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取得的话,一般情况下都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赠送的房产,如果是在存续期间以外的时间取得的话,就不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换句话说,第三人赠送的房产,是否能够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还需要根据财产取得的
首先,如果用于购买房产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则该房产也属于夫妻共同所有,房产证是否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不会影响这一点。另外,如果房产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了配偶的名字的,该房产也属于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对于如何分
判断某房产是否是一方婚前财产,要看该房产是否在婚前购买的。总的来说,夫妻间房产的归属问题,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况:1、夫妻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婚前财产,是其个人财产,在离婚时配偶是无权请求分割的;2、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如果在房产证上加
全款房婚前加名字在离婚的时候具体如何分割,需要分情况: 1、首先是看房产是否区分比例。如果没有房产比例,那么原则上双方各分一半; 2、如果有房产的比例,属于按份共有的,那么就按照比例来进行分割。 婚前全款房属于一方婚前财产,一方将婚前财产加
农村土地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视情况而定,分别如下: 1、夫妻婚后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如若夫妻双方均为本经济组织的成员,也是在土地二轮承包之前结婚,可以认为该承包经营权属于双方共同财产; 2、结婚后一方户口迁入本经济组织的。增补部分归婚
工伤赔偿款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工伤职工获得的工伤赔偿金因身体意外伤残而获得的赔偿费,具有一定的人身专属性和依附性,应归伤残者本人所有,属于个人合法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分别是: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
夫妻双方办理离婚登记之前所取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首先,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属于婚姻法规定的共同财产范畴的部分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双方对其有平等的处理权。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夫妻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