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8
婚前父母赠与的房产一般不是共同财产,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父母明确表示财产是赠与给夫妻双方的,则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增值的婚前房产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在婚后所产生的收益,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孳息和自然增值除外。
婚前房产的租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此租金是经营性收益。根据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生产、经营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1、婚前一方已经取得产权证的。 因为现在的婚姻法规定婚前的财产永远是个人的,不会因结婚达到一定年限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所住房屋为自己父母的房屋或是承租的公房,判决标准是以房屋产权证为准。 因为这种情况下房子在谁名下就是谁的财产,
房子只写一个人名字不一定算共同财产。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房子登记的名字为房屋所有权人,婚后购买的房产仅登记一方名字的仍属夫妻共有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女方如果是婚后继承的房产一般属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继承遗产方的父母有遗嘱或者明确意思表示遗产只由其子女继承的话,那么女方继承的房产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房产拆迁时候一般不是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应当认定为其个人财产,但双方以书面形式约定该财产归共同所有的除外。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
婚前购买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如下: 1、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一方的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2、一方父母或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
此种情况将认定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虽然房屋产权证的颁发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但司法实践中会认为房产证的颁发是基于婚前个人购房行为的延续,并且房屋是由婚前一方个人独自出资购买, 所以,此种情况应认定为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而不宜认定为婚后的
不一定,要根据具体情况分割。具体规定如下: 一、按照法律规定,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 二、婚前全款买房,购房合同上写两个人名字,没特别约定就是共同所有,
结婚前房产证加上名字不算婚前财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婚前买房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加上另一方名字属于一方赠与另一方的财产,双方共同所有。
不一定。属于共同财产的: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