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1
结婚证丢失了可以补办结婚证。具体的补办步骤为: 1、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2、出示并提交结婚证遗失证明、《夫妻关系证明书》和其他相关资料; 3、婚姻登记机关进行查证,确认属实
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相称的同居关系,应以1994年2月1日为时间界,以法定结婚实质要件为判断标准,如果1994年2月1日前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或者1994年2月1日之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且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前补办结婚登
没领结婚证不能离婚。按照法律规定,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夫妻不是合法的夫妻,是不能离婚的。因为既然不是法律上的夫妻,自然也不用走法律上规定的离婚程序。财产分割可以按照《物权法》103条的相关规定来划分。
离了婚没办离婚证不可以再办结婚证,离了婚没办结婚证就不属于离婚,如果再办结婚证那就涉嫌重婚罪。但如果是以诉讼离婚的方式进行的,那么则不需要办离婚证,那么是可以再办结婚证的。
未领取结婚证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要离婚的,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 1、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前结的婚,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事实婚姻合法,受法律保护,应该按正常的离婚程序进行。 2、如果是在19
没有结婚证能不能离婚的确定办法: 1、如果当事人办理了结婚登记,只是结婚证丢失的,可以依法补办结婚证之后再离婚; 2、如果是因为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而没有结婚证的,当事人不能离婚,因为不存在婚姻关系。但构成事实婚姻的除外。
没结婚证离婚的,要分2种情况处理。分别是:1、当时没有办结婚登记,因而没有结婚证的,属于非法同居,不存在离婚的问题;2、办理了结婚登记,但结婚证丢失的,男女双方可以带着户口本、身份证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
未领取结婚证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要离婚的,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 1、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前结的婚,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事实婚姻合法,受法律保护,应该按正常的离婚程序进行。 2、如果是在19
没办结婚证离婚的,应当分两种情况,情形一如果是1994年2月1日前的事实婚姻要离婚的,应该按正常的离婚程序进行。情形二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后结的婚,而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双方的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而属于同居关系
先补办户口本,补办户口本后,再补办结婚证。 然后再带上补办好的户口本、结婚证去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能对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一方没有结婚证可以离婚。另一方未丢失结婚证的同意离婚并且配合的情况下,是可以离婚的;结婚证遗失或者是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是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