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1、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原则; 2、按法定顺序清偿原则; 3、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原则; 4、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的原则; 5、一次分配和多次分配相结合的原
企业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后,破产企业应当自人民法院宣告破产裁定之日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但经清算组允许,破产企业可以在破产程序终结之前,以清算组的名义从事与清算工作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清算组应当将从事此种经营活动的情况报告人民法院。如果破产企业
破产管理人产生方式如下:1、法院直接指定破产管理人。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指定清算组成员;2、按照破产管理人名册所列名单采取轮候、抽签、摇号等随机方式公开指定破产管理人。破产管理人一般是指,破产案件中,在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之下全面接管破产财产并负
破产宣告对破产企业一般职工的效力,是指企业被宣告破产后,职工原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即可依法宣告解除; 职工成为失业人员,有权依据国家有关规定领取失业救济金,并有权自谋职业,或者根据有关规定要求国家有关部门安排重新就业。 但是,被清算组或法院
企业破产宣告对破产人产生的法律效力: 1、破产宣告对破产人法律人格的效力。 法院作出破产宣告的裁定后,企业由债务人变成了破产人,应当向原登记机关进行破产登记,其法律人格仅在清算意义上继续存在。 2、破产宣告对破产人财产权利的法律效力。 我国
破产宣告时对破产企业未到期的债权可以主张清偿。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申请破产时债权人的债权未到期的,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停止计息。
如果遗嘱中已经指定了分割方式,则应按遗嘱指定的方式分割遗产;遗嘱中没有指定遗产分割方式的,由继承人具体协商遗产的分割方式;继承人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居委会、村委会调解确定遗产分割的方式;调解不成的,则通过诉讼程序,由人民法院确定遗产的分割方
房产公证方式有以下几种 一是房产继承公证,也就是继承权公证。对于子女或家属要办理继承房产的话,必须要有公证处办理的公证书。 二是遗嘱公证,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 三是赠与房
不动产抵押的方式有:以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抵押,以有权处分的房产进行抵押等,法律规定当事人以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进行抵押的,当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办理房产继承有以下三种方式: 1、自行提供材料(遗嘱、死亡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等)去房管部门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2、拿着法院的生效文书,如判决书、调解书去房管部门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3、如果当事人自愿前往公证机构办理相应的继承
不动产抵押有如下几种方式:1、个人权利凭证作质押;2、个人住房再次抵押;3、个人保单质押贷款;4、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5、理财受益权质押贷款。根据相关规定不动产上设立多个抵押权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受理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办理登记,并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