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刑事案件侦查在案件进行审查起诉前保密。经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由有关人员隐匿其身份实施侦查。但侦查过程中不得诱使他人犯罪,不得采用可能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发生重大人身危险的方法。
逮捕后就是侦察了,这个侦查期限一般是2个月,一般的案件可以延长一个月,也就是三个月,不过需要向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在期限届满七日前送同级人民检察院转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对于重大疑难案件,是可以延长两次两个月,也就是最长七个月。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须的证据材料。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两
立案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接到公民报案、控告、举报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或者触犯《刑法》的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受理后经领导批准,立为刑事或治安案件查处的行为。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一个月。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
刑事案件公安侦查期限一般不超过二个月,涉及到案情复杂的可以向上一级检察院延长一个月的期限,具体情况下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如果超出了侦查期限的,还需要追究司法机关的相关法律责任。
根据法律,刑事案件立案侦查羁押期限是有一定限制的。具体的是: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 (3)对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 (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
刑事案件逮捕后的侦查期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被逮捕以后到侦查终结的期限。侦查中的羁押期限可以分为一般羁押期限、特殊羁押期限和重新计算的羁押期限三种。
在侦查期间,若公安机关没有拘留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刑事案件的侦查期限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对于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的侦查期限有规定,一般不能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的可以延长一个月。
办案期限在受理后不得超过三十日,需要得到上一级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而羁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个月,如果案情复杂的,需要经过上一级检察院的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的羁押期限。公安办理治安案件,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30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
报案人可以到当地公安部门直接查询是否立案,也可以通过报警回执联系警方。 然而在一般情况下,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会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案件立案侦查羁押期限是有一定限制的。具体的是: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 (3)对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 (4)对犯罪嫌疑人可